世界衛生組織(WHO)1948 年的官方健康定義為「生理、心理、社會三方面的完整安適,而不僅僅是沒有疾病或虛弱」 — 健康是正向狀態,不只是「沒生病」而已。近年也有學者主張加入「靈性健康」(spiritual well-being)作為延伸維度,意即有信仰或精神支持,能在人生困境時提供方向感;雖未列入 WHO 官方定義,但臨床上常被視為照護的第四個向度,特別是在臨終關懷與長照領域。
把整個精神健康想成一條光譜,從完全健康一路延伸到需要急性住院的重度疾病。多數人一生會在前 3 段之間移動,少數人才會走到第 4 段。
健康
身、心、靈三方面大致平衡。生活壓力可自行調節,社交與工作功能完整。
亞健康
有些情緒困擾或身體不適,但還沒有影響日常生活。多數成年人會在這個區段擺盪。
精神官能症(中度)
焦慮、憂鬱、恐慌、自律神經失調。知道自己不對勁、能正常生活,但需要專業協助。
精神疾病(重度)
思覺失調、躁鬱症伴隨妄想等。難以分辨想像與現實、社會功能明顯受損,常需藥物與住院治療。
第 3 段與第 4 段怎麼分?看 3 件事
照服員不是診斷者,但能不能分得出「個案是精神官能症還是精神疾病」會直接影響你的應對方式。簡單看 3 個面向:
| 辨識面向 | 精神官能症(第 3 段 · 中度) | 精神疾病(第 4 段 · 重度) |
|---|---|---|
| 現實感指能正確區分「腦中所想」與「實際發生」的能力。失去現實感的人會把幻想、幻聽、妄想當成真實事件。 | 還能區分腦中想法與真實狀況。會擔心「同事是不是討厭我」,但也知道「我只是在腦補」。 | 難以區分。會堅信「同事在背後談論我、要害我」,把腦中想的當成真實發生的。 |
| 病識感指能否認知到自己生病、有症狀、需要協助。病識感差的人會覺得「我沒病、是別人有問題」,因此抗拒就醫。 | 知道自己「不太對勁」、需要協助,會主動就醫。 | 覺得自己沒事,是別人有問題;通常由家人帶來就醫。 |
| 社會功能 | 大致能上班、上學、與人相處,只是比較吃力。 | 明顯受損。可能無法工作、退縮在家、與人衝突頻繁。 |
容易搞混的 3 個詞
「神經病」是指神經系統的疾病(例如帕金森氏症、中風) — 跟心理健康完全無關,請不要當成形容詞使用。
「精神官能症 / 精神疾病」是心理健康範疇。
「身心科醫師」多數情況就是過去稱呼的「精神科醫師」,近年由民間診所與部分醫院逐步改用「身心科」名稱以利去汙名化,讓民眾更願意就醫;不過大型醫院內仍常見「精神醫學部」「精神科」等正式名稱。看身心科就跟看耳鼻喉科一樣,是一種專科治療,不需要躲躲藏藏。
高功能個案的提醒
有些精神官能症患者能力很好、職位很高 — 例如部門主管、學者、醫師都可能患有焦慮症或恐慌症。他們可能週間正常上班,週末去身心科打針或短期住院穩定,週一再回工作。看到一個人很能幹,不代表他沒有身心困擾;反過來說,有身心困擾也不代表這個人能力差。